【索取利益】涉助下屬取活動贊助後索賄 前《商報》廣告經理被控5貪污罪轉介區院審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4/02/08 12:41
時任《商報》廣告部助理總經理涉協助2名下屬取得活動贊助,在下屬收取公司佣金後向2人索賄約8.8萬元,被控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,案件今(8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暫毋須答辯,案件將於2月29日轉介區域法院提訊,被告准以3萬元保釋。
被告胡桁誌(又名胡智衡,43歲),被控於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間,從2名商報銷售代表李國維和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共約8.8萬元的饋贈、貸款、費用、報酬或佣金,以協助2人取得活動贊助,活動包括「2019 傑出商界女領袖」和「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型圖片展」。
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獲批,於2月29日於區域法院提訊,被告准以3萬元保釋,其間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。
胡早前已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,即胡及李國維涉嫌串謀向2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共約3.5萬元的款項,作為胡桁誌協助2人取得2項活動贊助的誘因或報酬,2名銷售代表均拒絕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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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